問題案例::我不是常州人,在常州工作且參加了常州的職工醫保,在常州住院了,費用怎么報銷啊?謝謝!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如您參加的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含已經享受過其他門診統籌待遇的部分),起付標準統一為每年度1500元,最高限額在職人員3500元、退休(退職)人員450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以內,對超過起付標準但在最高限額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院前急救以及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一級醫療機構等首診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醫保基金補貼70%,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在二、三級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醫保基金補貼50%。
職工醫保住院待遇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起付標準根據不同等級醫院分別為:第一次: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700元、一級醫院500元;第二次:三級醫院6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一級醫院400元;第三次:三級醫院240元、二級醫院200元、一級醫院160元。退休(退職)人員起付標準為上述標準的80%。
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標準至15萬元以內的,統籌基金對未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0%、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6%。超過15萬元的,醫療救助基金對未退休(退職)人員、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8%。
情感性精神障礙(躁狂癥、躁狂抑郁癥),參保人員住院的醫療費用,在原個人自付比例段分別減免一半。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門診、住院直接本人持《江蘇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刷卡結算即可享受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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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