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武進參保1年多,慢性腎小球腎炎,平時每個月都會掛門診開藥2000多遠,請問是否住院報銷與直接門診開藥不住院是否一樣的,還是一定要住院開藥才會統籌報銷部分錢。目前每個月2000多醫藥費有些壓力,是否住院之后,就可以統籌部分藥費。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 住院待遇: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起付標準根據不同等級醫院分別為:第一次: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700元、一級醫院500元;第二次:三級醫院6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一級醫院400元;第三次:三級醫院240元、二級醫院200元、一級醫院160元。退休(退職)人員起付標準為上述標準的80%。
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標準至15萬元以內的,統籌基金對未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0%、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6%。超過15萬元的,醫療救助基金對未退休(退職)人員、退休(退職)人員支付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支付98%。
綜上,您正常按照住院待遇享受,如屬于慢性病(慢性肝炎中、重度)的,建議申請慢性病補助。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