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您好:
我是中職學校的一名在編在職教師。我于2014年4月全日制碩士畢業,同年5月進入某國企工作,15年4月底辭職。于2015年8月通過招聘進入現所在中職學校,一年后轉正定級,到目前為止一直從事教學,現職稱為中職助理講師。
根據蘇職稱[2009]27號文件<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第三章第八條“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3年,或獲得博士學位后承擔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經考核能勝任和履行講師職責,可以直接認定講師資格。”
我想咨詢一下:1.進入學校工作后未轉正定級的第一年,是否算作“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
2.我從2015年8月到本學期結束,已完成了三個學年的教學工作,是否滿足“獲得碩士學位后從事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3年”,即今年是否可以“直接認定講師資格”?
此致!
解答內容::您好:感謝您通過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發來郵件,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建議您與事業單位管理處聯系:85681910.
歡迎您繼續關注常州市12333綜合咨詢服務網,并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