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2017年8月入職,公司把我社保辦理在湖州,我2018年5月開始公司把社保已經轉移到常州,我所有的檢查在常州,也打算10月份在常州生寶寶,同一個公司轉移會影響生育金嗎?沒有離職,同一個公司變更了社保地。公司說產假期間公司將不發放工資,改為由生育險向發放生育津貼,若津貼不高于應發工資,可申請補差額;待津貼申領功后,并休完產假結束返崗,提供社保局打款憑證,申請補差額。
我這種在常州不滿10個月的會影響生育津貼的領取嗎?如果可以領取是每個月按月發還是什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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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單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