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我市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幾年來,在公租房與廉租房并軌運行的基礎上,我市大規模建設公租房,并始終把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作為工作的核心之舉、重中之重來抓,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公租房也成為“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千萬間廣廈,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7年,我市公租房新增竣工交付1407套,今年還將有5000余套陸續建成,這些公租房分布在全市各個區,類型涵蓋園區配建公租房、商業住宅小區配建公租房和獨立的保障房小區。
哪些對象可以申請公租房
符合條件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在棚戶區改造征遷中無經濟能力購買商品房的拆遷安置戶、引進人才、新就業的無房職工以及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政府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即公租房。在市區房源充足,保障對象應保盡保后,公租房可面向社會租賃,租金按市場價收取。
公租房分配的原則
保障對象根據房源數量,按照先急后緩、梯次保障的原則,按照以下順序依次進行配租:
(一)無房的城鎮低保、低收入居民;
(二)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0平方米的城鎮低保、低收入居民;
(三)在棚戶區改造征遷中拆遷面積較小,無經濟能力購買商品房的征遷安置戶;
(四)引進人才;
(五)新就業無房職工;
(六)外來務工人員;
(七)在保障對象應保盡保后,剩余空置的公租房可面向社會租賃。
哪些對象享有優先分配權
以下取得保障性住房配租確認通知書的家庭,在同一批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次優先予以配租:
(一)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首次參加保障性住房配租抽簽未獲得配租家庭;
(三)在安慶工作的市級以上(含)勞模、英模,或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烈軍屬、四級以上殘疾人員家庭;
(四)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孤老病殘人員;
(五)申請家庭有民政部門確定的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或家庭成員中有計劃生育后遺癥的;
(六)具有本市城鎮戶籍,房屋被征收后,在本市內無其他住房的,且無經濟能力回購產權調換房屋的被征收家庭;
(七)因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急需救助的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難家庭。
申請人如何申請公租房
(一)申請程序
本市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與在棚戶區改造征遷中拆遷面積較小,無經濟能力購買商品房的征遷安置戶申請公租房,由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引進人才、新就業的無房職工、來宜務工人員等群體申請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可向所在用人單位申請,再由用人單位集中向所在地社居委集中申報。
(二)審核程序
1.初審。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戶主為申請人,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居(村)民委員會受理后對申請人(單位)資料進行初審,將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資料報送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2.復審。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對申請家庭資料進行登記、造冊、建檔,并復審公示。公示期滿后,將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資料報送區住房保障部門。
3.審批。區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后,會同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質監(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進行審查,并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說明理由,并書面通知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及時告知申請人。
(三)提交的材料
1.安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收入證明(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住房證明;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車輛、公積金、經營法定人(營業執照)證明;
4.申請人同意核查收入、財產狀況等信息的書面聲明;
5.引進人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還應當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畢業證書等相關材料。用人單位代為申請的,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用人單位對入住職工申請材料真實性予以保證的擔保書;
6.符合優先保障對象條件的證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的分配程序
1.房源分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各區審批的配租對象順序及數量,按比例確定分配到各區的房源數及房號,并由有關部門現場公證。
2.配租。各區住房保障部門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具體的配租對象及房號,由有關部門現場公證。
3.公示及備案。配租結果在各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區將配租結果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備案。
4.辦理入住手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或委托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構負責與配租對象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安置入住手續。
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申請標準
保障性住房配租后實施租補分離制度。城鎮低收入家庭配租保障性住房后,先全額收取租金,再根據收入不同,對城鎮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實行分檔發放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直接支付給承租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補助家庭,補貼系數為0.95;符合市區城鎮低收入家庭,補貼系數為0.75。住房租金補貼面積標準按人均15平方米計算。對1人戶,按30平方米計算。
法律責任
(一)申請人法律責任
領取配租確認通知書的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部門和單位簽訂《安慶市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因其他原因未按期簽訂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2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二)承租人法律責任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承擔維修或賠償的責任。承租人基于對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固定附屬物歸出租人所有,退出時不予補償。
(三)出具證明材料的單位法律責任
單位為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騙取保障性住房的,對為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