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2017年度企業穩崗補貼政策,再為企業減負。
依據政策,穩崗補貼申報對象為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且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即非國家或省、市政策性關閉破產(整體關閉破產)名錄內企業,且申請企業年度未受過環保部門行政處罰;
非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非“僵尸企業”;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用;
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同期省城鎮登記失業率(裁員率應低于3.18%)。
補貼標準按照企業上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確定。
補貼資金主要用于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為簡化流程、提高效率,今年我市首次采用網絡申報、網絡審核的方式,各申報企業須在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網絡申報和現場確認。
近年來,我市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預防失業的作用,失業保險為企業減負頻頻出利好。去年,全市共為656家企業兌現穩崗補貼3725.97萬元,惠及職工7萬多人。據測算,今年失業保險降低費率將為企業減負5000萬元、企業穩崗補貼發放規模預計40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