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準備:1、安置協議 2、安置證 3、結算清單 4、分戶證 5、房產證辦理證明、函 6、申請表(開發商蓋章) 7、身份證 8、戶口本 9、結婚證或離婚證
一、權籍調查(不動產大樓三樓)
材料:分戶證
二、不動產登記(不動產大樓三樓)
材料:1、安置協議 2、安置證 3、房產證辦理證明、函 4、結算清單 5、分戶證 6、身份證
三、繳納維修基金(不動產大樓二樓)
材料:1、結算清單 2、分戶證 3、身份證 (全部復印件) 4、銀行卡
維修基金:高層按2%繳納,多層按1%繳納。
四、查檔(不動產大樓二樓)
材料:1、身份證 2、戶口本 3、結婚證 4、安置證 5、分戶證 6、申請表(全部復印件)
五、繳納契稅(市行政服務大廳二樓)
材料:1、身份證 2、戶口本 3、結婚證或離婚證
契稅按房屋補差面積總價計稅:1、首套房1.5% 2、二套房2% 3、三套房及以上4%(備注:只能刷卡,不收現金)
六、不動產登記(不動產大樓三樓)
辦證及繳契稅、維修基金材料交到登記窗口
七、領取房產證(不動產大樓三樓)
三十個工作日后,本人帶身份證到不動產登記中心三樓發證窗口領取。
拆遷辦受理窗口:0557-3607337
宿州市勝利路與磬云路交叉口西北角(現辦公大廳:勝利小區南大門,進門朝東到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