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葉集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
(2017版)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國內外投資者來葉集投資興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新引進符合我區招商入駐條件的項目給予以下支持政策:
一、新引進工業項目按超額累進法給予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不含土地款)。具體標準為:3000萬元以上(包含本數,下同)1億元以下(不含本數,下同)部分,按5%給予補助;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部分,按10%給予補助;5億元以上部分,按15%給予補助。項目實質性開工后兌現不超過20%,主體廠房結構封頂后再兌現不超過60%,項目投產產生稅收后兌現剩余部分。
新引進首位產業(木竹加工、家居產品制造)、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可適當放寬: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以上3000萬以下部分,按2%給予補助;3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不含本數,下同)部分,按6%給予補助;1億元以上2億元以下部分,按12%給予補助;2億元以上部分,按15%給予補助。
二、新引進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土地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50%;項目用地成交后,參考項目落地成本、投資進度、投產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可分別在項目用地成交繳款、項目建成投產、項目達產后,分3次給予總額不超過用地成本50%的資金扶持,三次資金扶持比例為30%、50%、20%。
新引進首位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土地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50%;項目用地成交后,參考項目落地成本、投資進度、投產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可分別在項目用地成交繳款、項目建成投產、項目達產后,分3次給予總額不超過用地成本50%的資金扶持,三次資金扶持比例為30%、50%、20%。
除上述2款規定以外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所在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依法取得。
三、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
新引進首位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以上3000萬以下的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的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5%,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自協議約定投產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6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
四、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首位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或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高新技術企業投資我區的重大項目,自協議約定投產后,每年達到約定發展目標,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不含中層)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連續5年獎勵給個人, 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上述企業高管人員,連續10年獎勵給個人。
五、單個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技改完成后,每年以上一年度企業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為基數,增量部分的50%,連續3年獎勵給企業;并購重組工業企業,土地、房屋產權交易中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獎勵給企業。
單個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首位產業技術改造項目,技改完成后,每年以上一年度企業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為基數,增量部分的50%,連續5年獎勵給企業。
六、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大項目和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可根據企業成長性和需求,采取階段參股、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給予支持,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股權退出價格原則上按照市場化確定,也可適當讓利按協議約定退出。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的首位產業和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可根據企業成長性和需求,采取階段參股、直接投資、跟進投資等方式給予支持,參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股權退出價格原則上按照市場化確定,也可適當讓利按協議約定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