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市直各單位:
為組織實施好2017年就業促進民生工程,根據《安徽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4〕18號)、《關于落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02號)、《安徽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6〕1754號)、《關于落實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號),現就做好2017年度公益性崗位開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7年,計劃開發300個公益性崗位。
二、申請對象
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相關企業。
三、申請范圍
(一)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相關企業的工勤服務輔助性崗位,具體包括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
(二)城區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具體包括城市交通、交通協管、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環境衛生吸納殘疾人就業等崗位。
(三)勞務派遣企業、家庭服務業企業、物業管理服務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的托底性安置崗位。
(四)其他企業提供適合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崗位。
四、公益性崗位補貼及社保補貼標準
(一)用人單位應按月足額支付就業人員不低于1250元/月的工資,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可適當提高公益性崗位勞動報酬。
(二)崗位補貼分為個人崗位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就業困難人員由財政直接撥付至就業困難人員個人賬戶,每人每月625元,補貼期限與勞動合同一致。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標準給予補助,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補助。
(三)社保補貼按照企業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給予補助,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
五、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且登記失業的下列人員,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鎮居民家庭中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況、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二)大齡就業困難人員: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登記失業9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三)長期失業人員:登記失業12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業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記失業9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員: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畝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殘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家庭的殘疾人,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4級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邊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連續享受6個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個月內累計享受過最低生活保障9個月以上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且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確有困難的人員。
六、申報事項
(一)各單位申報時,須提交《公益性崗位申報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法人證書、由社保局出具的單位參保證明等材料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市人社局、財政局根據按需定崗、合理開發的原則,對各單位申報的開發計劃進行審核、會商平衡后,下達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并向社會發布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
(二)二級機構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申報。
(三)原已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在公益性崗位上的各單位,也要按本通知精神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