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一)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 2、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①凡是聯網醫院同步體檢信息的免于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原件;②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二)業務流程: 可直接通過手機APP“交管12123”辦理:前往聯網醫院進行駕駛人體檢一登陸“交管12123”一>選擇駕駛證業務中的“期滿換領”,根據提示進行申請、繳費一>駕駛證 郵寄到家;也可以攜帶身份證明、縣級以上醫院駕駛人體檢報告前往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