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你好,想咨詢一下,我們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現想和父母換房居住,把房屋過戶給父母,父母房屋為單位集資房,沒有房產證,父母名下也無其他房屋,過戶要交哪些費用,如何計算,要準備哪些資料,在哪里辦理,請解惑,謝謝。
解答來源:市地稅局 解答時間:2017-03-21
解答內容:您的房屋過戶到您父母名下可通過贈與,買賣兩種方式。 (一)買賣方式: 賣方,自用滿2年,免征增值稅及附加,自用不滿2年,按綜合征收率5.6%繳納增值稅及附加;自用滿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繳個人所得稅,不滿五年或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若能提供原購置發票及合理稅費單據,可以按照稅務機關核準計稅價扣除原購置價及合理稅費后差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無法提供,則按照稅務機關核準計稅價的1%繳納個人所得稅。 買方,購買家庭首套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繳納契稅。購買家庭二套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繳納契稅。所需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網簽合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及相關稅費票據、家庭住房查詢申請表、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贈與方式: 受贈方需繳納4%的契稅、0.05%印花稅;贈與方需繳納0.05%印花稅。所需資料:贈與雙方身份證、房產證、可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濱湖要素大市場辦稅服務廳可受理濱湖、經開、高新、包河區的存量房交易,阜南路存量房辦稅中心可受理蜀山、新站、瑤海、廬陽區的存量房屋交易。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所屬主管分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