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案例:上學公司解散,我們成了失業人員,聽說自主創業的人員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金,請問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可以嗎?如果可以,外地注冊的個體戶是否可以在合肥領取?盼復!
解答來源:市人社局 解答時間:20170829
解答內容:您好,來信收悉,根據《關于落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就業創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合人社密{2016}223號文件規定:領金人員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與其他領金人員合伙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視為本期核定的失業保險待遇已享受完畢,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符合條件不能一次性領取失業金。 因您未留下聯系方式,所以我們無法與您溝通,如有問題請來電咨詢(0551-6353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