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不動產權證不慎丟失,如何補辦?麻煩詳細說明程序步驟
處理意見:
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等法規規定
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遺失、滅失,不動產權人申請補發的
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在其門戶網站上刊發不動產權利人的遺失、滅失聲明
15個工作日后,打印一份遺失、滅失聲明頁面存檔,并將有關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
向申請人補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并注明“補發”字樣
您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取號機處取“線下綜合業務號”申請辦理即可。
處理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