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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去年在上海做了肺癌部分切除手術,今年辦理了特殊慢性病,現在蚌埠市對特殊慢性病有哪些待遇?
市醫保中心回復
網友您好!根據留言內容可以判斷您父親辦理了特殊慢性病“惡性腫瘤”。根據蚌埠市特殊慢性病相關政策,已辦理門診特殊病的患者在選定的一家二級以上醫院(含二級)定點醫院辦理就醫、購藥手續,(一個結算年度內只能選擇一家定點醫院)。
門診特殊病待遇方面: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特殊病門診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200元以上的,符合特殊病報銷范圍內的費用實行即時報銷,報銷比例比照住院標準,分段累加進行結算。
2、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選擇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單次起付線為當次門診醫藥費用總額的10%,年度累計最高不超過選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直接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政策執行,實行即時結報。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支持與理解!若上述不符或疑問您可致電市醫保中心醫療管理科了解詳情,聯系電話0552-207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