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聞說是留青過年有補貼,請問今年失業了還沒找到合適的工作,還有自由工作者,也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也沒繳納青島地區保險,但我和我對象也是為了盡量不給政府添亂,今天也選擇留在青島過年,請問像我們這樣的情況有補貼嗎?怎么領取呢?
西海岸新區管委進行了落實,新區印發留工惠企政策,向春節期間(2021年2月9日-19日)留在新區過年的2021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企業的市外員工,每人發放1000元的新春消費券,使用有效期限為2021年2月9日-26日。員工申領需符合兩個條件:1、戶籍地為非青島市的職工并且在新區過節。2、員工需在新區正常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