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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發布
13則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01
烈擬征收〔2021〕第8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8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藍奧能源烈山區分散式風電項目
二、擬征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為工礦倉儲用地需要,用于藍奧能源烈山區分散式風電項目。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山西村土地,南至山西村土地,東至山西村土地,西至山西村土地;
地塊二北至山西村土地,南至山西村土地,東至山西村土地,西至山西村土地;
地塊三北至山西村土地,南至山西村土地,東至山西村土地,西至山西村土地;
地塊四北至山西村土地,南至山西村土地,東至山西村土地,西至山西村土地:
地塊五北至山南村土地,南至山南村土地,東至山南村土地,西至山南村土地;
地塊六北至大何村土地,南至大何村土地,東至大何村土地,西至大何村土地。
擬征收用地總面積0.3375公頃,全部為集體土地,其中耕地0.2975公頃,其他農用地0.0400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古饒鎮山西村、山南村、大何村境內。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2
烈擬征收〔2021〕第9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9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平山電廠二期工程鐵路專用線
二、擬征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為交通運輸用地需要,用于淮北平山電廠二期工程鐵路專用線。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原平山電廠鐵路專用線,南至雷山社區土地,東至雷山社區土地,西至雷山社區土地:
地塊二北至原平山電廠鐵路專用線,南至雷山社區土地,東至雷山社區土地,西至雷山社區土地:
地塊三北至原平山電廠鐵路專用線,南至雷山社區 土地,東至雷山社區土地,西至雷山社區土地。
擬征收用地總面積 2.8864公頃,全部為集體土地、其中 農用地 2.8864 公頃,耕地2.5985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宋疃鎮雷山社區境內。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0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0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G237 (S203淮六路)五里郢至青龍山段改建工程(烈山段)
二、擬征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為交通運輸用地需要,用于G237 (S203淮六路)五里郢至青龍山段改建工程(烈山段)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黃橋社區土地,南至黃橋社區土地,東至淮六路連接線,西至S101
項目用地總面積0.4346公頃,其中集體土地0.0977公頃 (全部為耕地);國有土地0.3369公頃, 含建設用地0.2687公頃,未利用地0.0682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楊莊街道辦事處黃橋社區境內。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1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1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5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成片開發建設,用于工礦倉儲項目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雷山社區土地,南至緯一路,東至規劃經一路,西至規劃經二路。
項目用地總面積8.0003公頃,全部為集體土地。其中農用地6.2459公頃,含耕地6.0111 公頃,建設用地1.7544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
其中宋疃鎮雷山社區集體土地7.9770公頃,含農用地6.2226公頃(耕地6.0050公頃),建設用地1.7544公頃。
宋疃鎮馬場社區集體土地0.0233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0.0061公頃。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2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2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4批次(工礦廢棄地復墾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擬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用于交通運輸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規劃包河路,南至平山社區土地,東至平山社區土地,西至平山社區土地
地塊二北至況樓社區土地,南至況樓社區土地,東至況樓社區土地,西至梧桐大道;
地塊三北至獬河路,南至平山社區土地,東至平山社區土地,西至平山社區土地;
地塊四北至杜莊路,南至運河路,東至平山社區土地,西至平山社區土地。
項目用地總面積5.1727公頃,全部為集體土地。其中農用地5.0484公頃,含耕地4.5195公頃,建設用地0.1243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
其中古饒鎮況樓社區集體土地0.6800公頃,含農用地0.6800公頃(耕地0.6196公頃)。
古饒鎮平山社區集體土地4.4927公頃,其中農用地4.3684公頃,含耕地3.8999公頃,建設用地0.1243公頃。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3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3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1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沱河東路,南至新南社區土地,東至淮北市人民醫院新院區,西至新北社區土地。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5.8031公頃,其中農用地5.8031公頃(耕地5.5406公頃,其他農用地0.2625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烈山鎮鳳凰社區、新南社區、新北社區境內。其中烈山鎮鳳凰社區集體土地5.6182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5.3757公頃;
烈山鎮新南社區集體土地0.0052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0.0012公頃;
烈山鎮新北社區集體土地0.1797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0.1637公頃。
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1
烈擬征收〔2021〕第14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4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2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望湖路,南至臥牛山路,東至花山西路,西至寧山路。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8728公頃,其中農用地1.8728公頃(耕地1.6452公頃,其他農用地0.2276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擬征土地全部位于烈山鎮鳳凰社區境內。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2
烈擬征收〔2021〕第15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5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3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地塊二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地塊一、地塊二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沱河東路,南至望湖路,東至淮北市人民醫院新院區,西至烈山東方醫院;
地塊二東至花山西路,南至望湖路,北至淮北市第一中學東校區,西至寧山路。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2.2071公頃,其中農用地7,8700公頃(耕地7.0946公頃,其他農用地0.7754公頃),建設用地4.3371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新南社區、新北社區、鳳凰社區境內。
其中烈山鎮新南社區集體土地3.1324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3.0272公頃;
烈山鎮新北社區集體土地2.4055公頃,其中農用地1.5150公頃,含耕地1.4279公頃,建設用地0.8905公頃;烈山鎮鳳凰社區集體土地6.6692公頃,其中農用地3.2226公頃,含耕地2.6395公頃,建設用地3.4466公頃。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6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6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4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地塊二、地塊三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地塊一、地塊二、地塊三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西至寧山路,南至望湖路,東至花山西路,北至沱河東路;
地塊二南至臥牛山路,西至寧山路,東至花山西路,北至望湖路;
地塊三西至花莊路,東至花山東路,南至學府路向東延伸溝渠,北至沱河東路。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9.2785公頃,其中農用地8.9000公頃(耕地7.9808公頃,其他農用地0.9192公頃),建設用地0.3785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擬征地塊全部位于烈山鎮鳳凰社區境內。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7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7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5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地塊二、地塊三、地塊四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望湖路,西至寧山路,東至花山西路,南至臥牛山路;
地塊二北至沱河路,西至花莊路,東至花莊東路,南至望湖路;
地塊三北至電廠一路,南至農村道路,西至電廠一路,東至烈山經濟開發區;
地塊四北至濱河路,南至榮盛花園小區北門,西至山前路,東至平山路。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5.1779公頃,其中農用地12.441公頃(耕地11.8733公頃,其他農用地0.5679公頃),建設用地2.7367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烈山鎮鳳凰社區,宋疃鎮雷山社區境內。
其中烈山鎮鳳凰社區集體土地12.5477公頃,其中農用地9.8110公頃,含耕地9.4175公頃;
宋疃鎮雷山社區集體土地2.6302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2.4558公頃。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8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8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6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地塊二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商服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望湖路,東至寧山路,西至花山西路,南至臥牛山路。
地塊二北至運河路,南至谷山村土地,東至萬莊孜自然村,西至梧桐大道。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4.2450 公頃,全部為農用地(耕地13.0687公頃,其他農用地1.1763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烈山鎮鳳凰社區,古饒鎮平山社區、土山社區境內。
其中烈山鎮鳳凰社區集體土地1.8363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1.8135公頃;
古饒鎮平山社區集體土地0.6354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0.5647公頃;
古饒鎮土山社區集體土地11.7733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10.6905公頃。
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19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19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7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擬征收土地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工礦倉儲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運河路,南至平山路,西至梧桐大道,東至濱河路。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14.3900公頃,其中農用地14.3900公頃(耕地12.4624公頃,其他農用地1.9276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古饒鎮土山社區、殷樓社區境內。
其中古饒鎮土山社區集體土地11.9959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10.4903公頃;古饒鎮殷樓社區集體土地2.3941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1.9721公頃。
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03
烈擬征收〔2021〕第20號
烈山區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
-烈擬征收〔2021〕第20號
一、擬征收項目名稱
淮北市烈山區2021年第8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土地目的
地塊一、二、四擬征收土地為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需要,用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地塊三、五、六擬征收地塊為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于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
三、擬征土地范圍
地塊一北至新丁樓,南至劉莊,東至龍岱河,西至朱莊礦濕地公園;
地塊二北至新丁樓,南至劉莊,東至龍岱河,西至朱莊礦濕地公園;
地塊三北至溝渠,南至王烈路,東至榴園村土地,西至榴園村土地;
地塊四北至青谷路,南至閘河,西至溝渠,東至寧山路;
地塊五北至馬場社區土地,南至京臺高速,西至馬場社區土地,東至杜樓;
地塊六北至烈山區投資服務中心,南至烈山經濟開發區道路,西至雷山村土地,東至暢和園。
擬征收土地總面積5.1535公頃,其中農用地5.1535公頃(耕地5.1234公頃,其他農用地0.0301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位于烈山洪鳳凰社區、土樓社區、榴園社區、宋理鎮馬場社區境內。其中烈山鎮鳳凰社區集體農用地0.9843公頃,含耕地0.9665公頃;烈山鎮土樓社區集體農用地0.3732公頃,含耕地0.3612公頃;烈山鎮榴園社區集體農用地1.6727 公頃,含耕地1.6727公頃;宋疃鎮馬場社區集體農用地2.1233公頃,含耕地2.1230公頃。被征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擬征土地及附屬物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執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 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 32號)規定;附著物及青苗費補償執行《淮北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淮北市征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淮政秘 [2020] 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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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