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符合下列要求: 1、已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 2、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時間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 3、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后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無時間間隔限制,但如職工家庭貸款額度低于20萬元按20萬元核定的,則要求職工家庭近12個月內未辦理過提取(租房提取除外); 4、在我中心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可提出異地轉入申請,異地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滿6個月且無間斷地在我中心正常繳存的,兩地繳存時間可以合并計算,若異地繳存不連續或間斷后在我中心繳存的,則仍需在我中心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方可申請貸款; 5、職工在其他公積金中心有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且賬戶狀態為正常或封存的,應將該賬戶轉移或銷戶。 (三)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 (五)首付款不低于本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比例。 (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內提出申請,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出具《擔保意見書》或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計算,其中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如果先結清商貸再申請商轉公的,須在商貸結清后30日內提出申請。 (七)職工家庭(已婚指夫妻雙方,單身指職工個人,下同)未申請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包括但不限于長沙公積金中心的),如已辦理則須公積金貸款結清滿6個月。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貸款(包括但不限于長沙公積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數未超過2次(含)。 (八)職工家庭購買該套住房未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長沙公積金中心的)。 (九)具有長沙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設定抵押,同意選擇長沙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償還和擔保方式。 (十)長沙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住房公積金相關貸款政策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尚未結清的; 2.借款人家庭(已婚指夫妻雙方,單身指職工個人,下同)現有一套住房產權面積超過144㎡再購(建)房或借款人家庭購買第三套以上住房的;(*住房套數認定可查閱相關信息庫) 3.職工家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住房已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長沙公積金中心)的; 4.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貸款(包括但不限于長沙公積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數超過2次(含)的; 5.異地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 (二)借款人家庭個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負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貸款: 1.存在呆賬、核銷、信用卡嚴重失信產生的止付等的; 2.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3.當前貸款存在逾期或擔保人代償的; 4.為他人貸款擔保且未結清的; 5.貸記卡當前存在逾期的; 6.單筆貸款或貸記卡存在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的; 7.貸款和貸記卡合計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的; 8.公積金賬戶已被凍結、記入長沙公積金中心不良行為登記的。 (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該套住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1.屬于別墅、商業、商住兩用的; 2.住房土地性質為集體土地的; 3.住房產權有異議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設定抵押的。 如果您想根據個人具體情況明確貸款資格,您可至貸款管理部窗口進行貸前咨詢,管理部會根據實際情況為您針對性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