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 容:
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如何領取?
答 復:
2020年1月1日以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2020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后仍未實現就業的失業人員。
對累計參保繳費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計發,累計參保繳費不滿 1 年的按100元/月計發。失業補助金申領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現場申請: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線上申請:登陸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si.12333.gov.cn)。
符合條件人員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次月享受待遇。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自次月起停發失業補助金,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異地就業參保人員應主動與發放單位聯系,停發失業補助金。最后,附上市、縣經辦機構聯系電話。
市失業保險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0552-2044869:
懷遠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0552-8858085;
五河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0552-5031672;
固鎮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0552-212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