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職工2020年5月份分娩,但是單位的繳費只有3個月,那么該職工不能享受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嗎?
不是,如果該職工繼續繳費,也就是到12月份,連續繳費滿10個月后,依舊會享受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只是相當于這兩項待遇延遲發放了。但如果在12月份之前停止繳費了,那么就不再享受這兩項待遇。
2.參保職工2020年5月31日順產,單位連續繳費正好滿10個月,之后中斷了參保。這對其享受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有影響嗎?
有。生育津貼=單位繳費基數/30*128(順產計發天數),職工休產假期間,若出現未按時足額繳費、補繳費或中斷繳費的,相應月份天數從生育津貼計發天數中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該職工休產假期間停繳了2個月(6月和7月),那么其生育津貼=單位繳費基數/30*(128-61),如果停繳超過128天,也就沒有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可以享受了。
3.女方無工作無參保,男方一直正常繳納社保,請問這種情況下,女方生育時,男方是否有什么待遇可以領取?
有。符合條件的男職工,可以享受護理假生育津貼(足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并按照定額標準發給一次性生育補貼:妊娠3個月內流產的,200元;妊娠3-7個月流產、引產的,1100元;順產的,2000元;難產、剖宮產或生育多胞胎的,2750元。
4.一胎和二胎生育待遇有區別嗎?
沒有,在同樣滿足享受生育待遇的條件下,其享受的待遇沒有差別。
5. 蘇州參保人員在老家生孩子,現在因疫情因素,無法回蘇辦理相關手續,請問生育報銷是否可以線上辦理?
參保人員目前可關注“蘇州社保”微信公眾號,通過“微業務-生育報銷”欄目進行申請。(參保人員還可關注“蘇州醫保”微信公眾號,后續“微業務-生育報銷”將遷移至其子欄目下)
6.女方在單位工作繳社保近三年,后因老家有事辭職,現社保停繳1年,現在生了孩子,問生育險可不可以報銷。
如果女方有在老家繳納居民醫療保險,則可享受居民生育待遇,具體待遇情況需咨詢參保地。如果沒有的話,那么則無法享受生育待遇。這里需要提醒的是,生育當月必須享有醫保待遇才能享受相關的生育待遇。
7.企業參保職工懷孕期間流產了,有生育待遇嗎?
有。因生育引起流產、引產的,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由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結付。市醫保中心在女職工休假期滿的次月,將其生育津貼撥付至用人單位。生育津貼的計發天數為: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20天;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30天;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42天;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98天。對其中娠滿7個月引產的人員,市醫保中心于撥付生育津貼之月,將一次性營養補助撥付至其本人社會保障卡加載的蘇州銀行借記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