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題:
安徽省的企業醫保是否有優惠政策?
答 復:
安徽省企業職工醫保減征優惠政策如下:
1.自2020年2月起,各市人民政府根據統籌地區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企業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 5個月。
2.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由統籌地區確定是否減征。
3.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參照執行。
4.具體減征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在確保待遇穩定和基金平衡的前提下,結合統籌地區實際確定。
文件依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局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關于印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實施方案>的通知》(皖醫保發〔2020〕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