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慶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安慶市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管理規定>的通知》(宜醫保發【2021】2號)文件第四條規定:符合轉診轉院條件的參保人員,可以向本市二甲及以上醫療機構提出轉診備案,填寫《安慶市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備案登記表》,由轉出醫院負責辦理轉診轉院手續。腫瘤放化療、白血病、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可簡化轉診轉院備案登記手續,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住院資料或病理報告等醫學檢查檢驗資料可作為備案依據。
第七條規定:安慶市域外意外傷害及生育不接受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
第十五條規定:異地務工(經商)、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可憑外出務工證明、房產證、暫住證、營業執照、學生證等證明材料,視同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消息來源:太湖縣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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